全体师生:
2021-2022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即将开始,认定结果或将用于相关助学金的评选参考。根据研究生院《关于2021-2022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与对象
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研究生。
本次认定对象为新生及需要补充认定的二、三年级学生,读研期间已认定过的学生不再申请,本年度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未认定的应参与认定。
二、工作安排
1.9月18日-9月23日,由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并承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提供纸质档《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以及贫困证明、城乡低保证、建档立卡证明等能证明家庭经济情况的有关材料复印件,于9月23日下午17:00前交至7-1016办公室。同时个人须在9月23日前年级群内填写《动科院研究生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电子收集表。
2.9月24日-9月30日,学院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根据《认定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的信息,开展认定工作。
3.10月9日,学院提交认定结果至研究生院。
四、如有疑问,请咨询028-86293073,7-1016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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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