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本科班主任、同学:
为公平、公正的分配资助资源,请严格按照《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实施我校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认定对象:申请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所有本科学生。
二、程序:按《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执行。
三、日程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9月29日 |
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与督查组,并公示。 |
9月29日 |
召开小班认定工作培训会。 |
9月30日 |
小班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认定评议组(评议组成员应并通过民主程序产生,单数,7-13人,班主任任组长,班长或团支部书记为副组长,若班长或团支部书记申请认定,则应回避,改为其他不申请认定的班委) |
10月8日前 |
1、将开展小班评议的具体时间通过班长支书群表单报送,学院根据各小班开展时间安排督察员。 2、学生填写申请表(附件2)、手写申请书(500字以上写清困难原因),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供养等)。于小班开展评议前交评议小组。 |
10月11日下午18:00点前 |
1、小班评议组严格按照政策开展本班的评议工作,评议结果须在班级范围内公示(确保全班同学知晓评议结果;督察员列席监督,但不能参与评议)。完成认可度测评,并将认可度测评结果(附件3)或者班级认可度测评群投票结果截图(在截图上备注好班级总人数)于10月11日前反馈至7教1005。国家助学金条件评议打分可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评议打分同时进行。 2、督察员将督查情况登记表(附件5,请各小班评议组副组长将督查表帮督察员打印好)在督查结束后交至7教1005。 3、班级公示无异议后,小班将《评议评分表》(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于10月11日下午18:00前,交至7教1005,电子档发送至dkyzongheban@163.com 。 4、学生进入“学生管理系统”进行填报,班主任登录“学生管理系统”填写评议结果,在线向学院上报本班评议结果。 |
10月12日--14日 |
学院认定工作组登录“学生管理系统”审核各小班评议组报送的结果,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
10月15日 |
学院向学校上报认定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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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9日